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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五章 大婚(上)求收藏推荐

第二十五章 大婚(上)求收藏推荐 (第1/2页)

六月一日,后世的儿童节!
  
  今天是大明光武帝朱慈烺大婚之日
  
  明朝普通的百姓结婚都是繁琐的很,更不要说是皇帝了。
  
  朱慈烺这些天也是忙的晕头转向,试衣服啦,送多少聘礼啦,杂七杂八事的太多了。
  
  即使是皇帝,也不免“买卖婚姻”之俗。当然朱慈烺的这个婚礼也有政治利益交换的味道。
  
  明神宗朱翊钧大婚,仅织造费就用了九万多两白银;清同治皇帝载淳大婚,共花了两千多万两白银。奢华的背后,隐藏着一大批贪官污吏。上述是历代皇帝婚礼的黑暗面!
  
  但是朱慈烺是不会允许的自己的大婚有这样的贪官在!所以派了沈亮这个锦衣卫指挥使在那做监督!
  
  明崇祯十七年(1644年),光武帝朱慈烺年届十六,该结婚娶媳妇儿了。
  
  或许是,除了天大地大,就是皇上大;或许是,皇上的婚礼场面大,动静大,规矩大,麻烦大……反正,皇上娶媳妇儿叫作“大婚”。
  
  大婚的同时,用金册、金宝(证书和印鉴),册立皇后;册立皇后的同时,选一至四名妃子。
  
  不是每个皇帝都能赶上大婚这种风光体面事儿的。登基前已经成年娶妻的皇帝,当上皇帝后,只举行册立皇后大典,不补办婚礼。
  
  朱慈烺由于是先帝指婚,以虎贲军统领宁西伯戚光明的妹妹为皇后,以宫女席紫薇为妃。礼部和翰林院官员会议以后,完全赞同、坚决拥护朱慈烺和先帝的英明决策。
  
  随后,翰林院负责起草证书及其他有关文件,礼部负责制册造宝,并会同司礼监、内府等部门,备办用品、礼品。钦天监的担子也不轻,负责选择良辰吉日,以便“执六礼”。
  
  “限男女之年,定婚姻,六礼之仪”,始于周代。《礼记?王制》,以“冠、婚、丧、祭、乡、相见”为“六礼”。其中的“冠”,为“成年礼”;没到成年,没举行过“成年礼”,就结婚,那就是“非礼”。《礼记?昏义》、《唐律》和《明律》,规定“婚”的程序为:纳采,问名,纳吉,纳征,告期和亲迎,也称“六礼”。
  
  纳采,即送礼、议婚,请媒人去探探口风、虚实。古人认为,大雁“夫唱妇随”,感情专一,值得学习;因此,纳采时拿一只大雁作见面礼。明清时期,见面礼可就丰盛了,互相攀比,再也不能光拿只大雁去蒙事儿了。
  
  问名,就是举行一个仪式,询问对方的姓名、出生日期,看看“命相”是否合适。
  
  到了纳采、问名这一天,礼部官员拟定了礼仪程序和规范,又和一大帮太监、宫女,忙前忙后,布置典礼会场。按“常仪”,陈设仪仗于乾清门外,设女乐于乾清宫丹陛上。乾清宫正殿内,临时设置两张桌子,铺上杏黄色缎子桌布,一桌上面放“节”,另一桌上面放“问名”诏书。准备送往戚光明家的礼物,也一水儿展示在光天化日之下。
  
  大婚的礼仪,皇室成员、朝廷命官也难得一见,也许一辈子就遇到这么一次。别看礼部官员咋咋呼呼的,其实,他们也是根据典籍、文件的有关规定,“摸着石头过河”,在实践中学习。其他中央机关来观礼的官员,都觉得新鲜,光顾着看热闹,忘了遵守纪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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