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一章 刀刃上跳舞的P2P网贷 (第2/2页)
最离谱的是,PU贷平台在跑路一个多月后,有些投资者才发现网站已经打不开了,连报警都不知道,最后辗转许久才找到同伴抱团维权。幸运的是,PU贷老板在外逃时被及时抓住了。
也就是说,老板跑路被抓了一个多月,投资者还不知道平台出事了。
这个案件被称为“网贷第一案”,预计会在两个月之后开庭审理,到时候必定会再一次称为整个行业的焦点,也很可能再一次引发网贷的安全域信任危机。
总之,这些平台的跑路将整个行业抛到了风口浪尖上,不仅使许多投资者撤资离场,还导致一些平台的老板也陷入悲观态度。
“也许陈老板将融通行转给他和赵小雅,也是因为这个原因吧?不然哪有这样的好事?”简潜暗自猜测。
在老家过年的那些天,他着实用手机上网恶补了不少网贷的知识。在他看来,P2P网贷虽然同零钱宝同属于互联网金融的范畴,但两者其实有着实质性的区别。零钱宝的本质是一个基金销售渠道,而P2P网贷则涉及了集资与信贷。
在现行的法律下,P2P网贷实际上已经符合非法集资最重要的两大特征:一是许诺回报;二是向公众募集资金。
网贷之所以能够以灰色地带继续存在,而没有被打击取缔,是因为其能对现有的金融体系提供合理补充,能解决一些小微企业、个人消费信贷方面现有金融服务的不足。
打个比方,P2P网贷现在所扮演的角色,其实类似20世纪偷渡到美国的华工,这些人虽然违法入境,但能够有效解决当时美国劳工不足的问题,一些白人不愿意干、黑人干不好的脏活累活都可以交给华工。
事实上,网贷面向的,大部分是银行不愿意提供服务,或不重视的市场。
当然,中介性质对非法集资形同擦边球的规避,也为网贷留下了一线生机,而基于互联网技术的金融创新也为其争取到了缓刑。
在互联网金融和相关技术不断发展的情况下,P2P网贷现有的业态还不明朗,生长方向如何也不能确定。因此,许多金融专家都呼吁监管部门应在职权范围内为其留下自由生长的空间,当然前提是可控的。
在简潜眼里,P2P网贷现在无疑还属于缓刑期,只有确实的监管政策落地了,网贷行业才算真正领到了身份证。
对网贷来说,不论多么最后出台的监管政策如何,都是巨大的利好。
与平台接二连三跑路,平台老板相对应的是,新成立的网贷平台仍在不断出现,平均每个月都新增平台十多个,全国网贷平台的数量达到了两年前的5倍多。
这无疑表明,网贷行业仍大有可为。
此外,从去年年底开始,华视等新闻媒体密集报道网贷行业,银督会、华行频繁调研各大网贷平台。简潜意识到,网贷行业离正式的监管政策出台已经为期不远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