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八章 我是一名书记员(上) 赵丫 (第1/2页)
我这小日子过的,除了这让人头疼的一头炸到天上的头发以外,其他都很不错,虽说大一暑假也实习过,但跟自己的专业一点也不搭边,算是推销吧,只能练练脸皮,而且干的时间太短了,真心觉得没什么意思。这次不一样了,学校要求更严格了,只能去法院、检察院才行,学校还统一组织了实习地,但都是在外县,就得住在县城或者乡镇里,我从来没有在县城生活的经验,真的不愿意去,说实话,大部分人都不喜欢学校找的实习地点,太偏远了,还一去两个多月,大都是自己去找的实习单位。
不去找找真是不知道,原来每年的司法考试都是在9月进行的,到7月初,甚至有些地方6月底的时候就有大批的书记员开始休假准备考试了,法院里面特别的缺书记员,有政法专业的大学生来实习是他们最喜欢的事了。所以咱就这么顺利的成为了城北区民一庭的书记员,整个庭的书记员除了我就剩一个也刚从部队转业不久的大哥是每天都在法院的了,其他人都是不时请假复习去了。理论上把我分给了张法官做书记员,但因为案子还是很多的,经常出现书记员忙不过来的情况,所以庭里其他三位法官也经常叫我过去做庭审笔录。我迅速的变成了庭审记录专业户。
作为一个书记员,别的没什么就是得写字快,必须把庭审过程中原告、被告的发言,法官的提问等等全部记录下来,只有记录的足够全面,合议庭在庭后进行合议的时候才能从其中看到很多细节,才能做出公正的判决。所以说书记员是庭审中非常重要的职位,但是因为书记员相比法官的待遇差的太远了,所有的书记员都想自己当法官,一年到头都想着司法考试的事儿,这个职位反而变得不是那么受人重视了。
这个经常被当事人当成张法官的儿子的事情咱就不细说了,实在是太丢人。。。张法官要是看到自己儿子没眉毛不知道会不会诱发心脏病什么的,唉!主要说说咱刚开始做书记员碰到的几个足以改变我人生观的事情吧。
以前我对于农村生活完全不了解,但城北区是一个还有城中村的地方,城中村就牵扯改造,有一个案子就与村中村改造有关,而且已经扯了很长时间,我看就算我实习结束可能还是扯不完。这个案子是钱王村改造引起的,钱王村前几年土地被国家收购后转卖给了开发商,一次性支付给村委会一大笔钱,每家按人头分房子分钱。然后就出问题了,村里有二十几位已经出嫁的姑娘,北方农村都是这样的,觉得嫁出去的女儿就是别人家的人了,户口迁走不说,在娘家的一切权利就都随之消失了。所以这个拆迁款就完全没有这些出嫁女儿的份,不光村委会不把她们算在人头内,连全村开大会也决定不能给已经出嫁的女儿分任何东西。这样子,这些姑娘肯定就不愿意了,觉得自己从生下来就是这个村的人,生长了二十几年怎么能说不算村里人就不算了呢?甚至其中几位户口都没有迁走呢,就去村委会提要求,人家根本不理,就一句话,嫁出去的女儿泼出去的水,让她们别再胡搅蛮缠。
所以这二十几个姑娘就选出了几位代表,把村委会告上了法院,要求分割拆迁款。随着咱们国家的经济发展,城市扩张是不可避免的,但这方面的矛盾非常的多,村委会是村民自治组织,说句不好听的话,谁不想自己多得一些钱,谁不是更在乎自己的利益,所有的人,甚至包括这些出嫁姑娘的兄弟都不希望多一个人来分自己的钱,在国家的法律上,这种民事案件主要还是提倡调解的,可是利益面前人人都不让步,调解非常难达成。
这几个代表之前就上诉过村委会,法院受理后去村里了解情况,进行调解,村里根本不让步,没法办,法庭就要求村委会重新组织全村大会投票,由法官到场监票,但没办法,结果一样,同意分给出嫁姑娘的票根本就只有个位数,完全无法改变现状。这是全体村民的决定,法院依据我国村民自治的原则判决了出嫁姑娘败诉,她们便向中级人民法院上诉,很自然的中院就把这个案子发回重审了。这就又回到了我师父张法官的手里,虽然初次受理时的主审法官不是他,但这案子在当时也是影响很大的案子,情况他很了解。也私下跟我说过,这真的没办法判,就算判决要求村委会给出嫁姑娘分钱,也根本就没有执行的可能。他也只好是硬着头皮上了。
果然,一开庭就看了出来,村委会派来的代表根本就是一副无所谓,对待原告高高在上的姿态,根本就没有调解的任何意愿,说来说去还是那么点事,就是分钱。村委会直接来个钱反正已经给村民分完了,叫出嫁姑娘们有本事的话去挨家挨户收回来再说。然后又搬出古理认为女子出嫁,什么都是婆家的,回来跟娘家挣钱大逆不道什么的,各种的硬气,我看这些出嫁姑娘的利益真是悬啊,法院的态度看来也就是拖了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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