豆思十五 (第2/2页)
夜店,一个多么虚幻的词,我试,我想试试。没准有新的感受。是的,短暂的快乐也是快乐。可是这些新鲜的事物真的有无上的诱惑吗?没错,我还能跳跳舞,喝喝酒聊聊天什么的,可我不到一个小时就厌倦了,比厌倦一条生命还要厌倦,我真的无法融入这些时代的烙印,它不属于我身体的一部分,永远不属于。我压根在那儿无法消受时光,时光像一片片的刀子在那儿上串下跳,它分割着我的美感,窒息着我的呼吸。我还是需要宁静,这反而更能证明,宁静对于一个不死人的重要性。
这么说,我是一个孤僻的人。一个孤僻的人需要活着,他需要穿梭于无数不孤僻的场景。
为了更好地活着,我又仔细想了想,我最初的愿望是什么。还记得那年冬天,早上四点钟被母亲逼着起床,我穿上厚厚的棉袄,棉袄就像一床被子,那时候我想,如果没有它就失去了任何温暖的意义,我甚至在一边走路一边想,在棉袄里没准还能睡上一觉。那年我只有八岁,我陪母亲在天亮之前去批发市场要把所有的蔬菜都批发完,当然在别人吃早点的时候,我们都能结束这个任务。那天任务结束后就下起了大雨,我和母亲行走在回家的路上,路上根本没人也没有任何躲雨的地方,我暖和的棉袄全部被打湿,我们得忍着大雨,忍着大雨打湿我们的全部。那个时候,我的愿望其实就是一把伞,暖不暖和已并不重要了。多么简单的愿望,多么朴素的愿望,又是多么现实的愿望。想到八岁的那个愿望,我觉得我现在没有理由不幸福。所以任何时候,我都是一个幸福的人。
吃一碗饭,用一双筷子刚刚好。所以我不喜欢去熬费心机,需要用什么牌子的筷子,需要什么位置的筷子,又需要什么陪衬的筷子,这会让自己很累很累。这个累我觉得一点意义都没有,无非就是为了让自己吃上一口干净的饭而已,至于吗?
其实,名不是给自己的,你看每个人的名字都是让别人去叫的。名是给别人的,利又何尝不是呢?唯有内心的感受才是自己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