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百三十二章何为至公 (第2/2页)
着实太过残酷。
所以古往今来,无数的神话故事中,不少都涉及到了所谓的修改天条,以情治三界。
宣扬法外有情,治理三界不能靠冰冷的法则和天规,而是爱!
这纯粹是狗屁不通!
要是都靠仁义和爱去治理三界,那三界早他妈完蛋了。
举个例子!
天条中,禁止仙凡恋。
神仙动情,私配凡人。
所有人都歌颂,哇偶,好伟大的爱情,跨越仙凡,不在乎一切,满眼都是那所谓的爱。
对于那些天庭派来的执法神将,都是各种唾弃。
我靠,这***怎么又来棒打鸳鸯了?
他怎么还不死?
可是不知道这些人想过没有,仙凡成恋,比翼双飞。
***跟你那个姘头郎情妾意去了,你的本职工作怎么办?
西游记里有这么一个片段,凤仙郡得罪玉帝,三年不准下雨。
好,这是天条天规的责罚,三年不下雨,就算是死了再多人,那也是在天意的容许
范围内。
毕竟这些人,都是获罪于天的有罪之人。
可要是这些都是无辜之人呢?
司雨之神谈恋爱去了,三天没上班。
看似问题不大,可是那些因大旱而死的无辜之人,他们怎么办?
他们去跟谁说理?
仙人,既然受了天庭官职,世人供奉,就该一心一意忠于职守,替上天善牧黎民,这是本职所在。
可是有些恋爱脑不管这些,就觉得为了自己所爱就该放弃一切。
我靠,***放弃一切,别牵连别人啊!
像这种尸位餐素的仙人,不罚,何以对苍生?
何以对三界?
若是不重罚,人人效仿,三界的寻常百姓,那都去死?
仙人的命是命,他们的命就不是命了?
所以,对此便体现出了天条之中的,天道至公一说。
所以,改天条?
改个屁!
就连当年,那个提着棍子吆喝着要大闹天宫的猴,都没敢说要修改天条。
那不是纯纯找死吗?
不论天条残酷或是严苛,都绝对不会更改。
因为,这并非是玉帝所定,而是苍天所赐!
苍天定天条。
故此,三界诸天,绝无法外之地,天条涵盖一切,就连灵山这种所谓的方外之地也不例外。
这一点,叶紫涵是知道的。
可既然是苍天所赐,那以天条天规为根本的玉帝,又为何会走上歧路呢?
她想不通了。
「因为,天条的存在,本身就偏离了天道至公的本意,所以玉帝以天条为根本,自然就不可能走上正确的道路。」
勾陈帝君轻描淡写地说道。
什么?
讨论这种话题应该慎重?
开什么玩笑?
走合身天道之路的人又不是他,他慎重个鬼啊!
「那天规天条,是依照多数生灵利益所立,先就违了天道。
天道至公,不以少而论多,不以多而论少。
这两句话的道理,你可明白?」
勾陈帝君顿了顿,看向叶紫涵。
「不以少而论多,不以多而论少……」
叶紫涵喃喃低语,眼中一片迷茫。
忽的,她似乎明白了勾陈帝君的意思。
所谓法律,规则,都是兼顾了多数生灵的利益,大部分情况下,需要牺牲少数人的利益,这种做法,本就偏离了天道至公。
不尚贤,便民不争。
不贵难得之货,使民不为盗。
圣人不死,大盗不止,仁义不灭,伪诈还存。
当人心开始干预某些东西的时候,便已经没有了公平之说。
因为天地之间的公平,从不以人的意志为衡量标准。
「举个例子,世间有狼,也有羊,那狼饿了,要吃羊,此乃天性,因为它要裹腹充饥。
那么,你此时若要救羊,那就要让狼饿死。
可你若是不管,那羊就又觉得你对它不公平了。
所以,你救还是不救?」
勾陈帝君问道。
「若我不救,狼可果腹,但羊必死,可若救,羊可活,狼便要饿死,所以若我救羊,须补偿狼的损失。」
「然也!」
勾陈帝君笑着点了点头。
「佛门有割肉喂鹰一事,我效仿之,可救羊以后,割肉喂狼,如此两相公平。」
叶紫涵愣了片刻,
而后道。
「此举仍是不公平!」
勾陈帝君摇了摇头。
「你割肉喂狼,他莫非不心疼?此举对他便不公平了。
再说他一怒之下,狼群全灭,岂非是更大的祸事?」
「再者说,玉帝不是你,他不会在损了一小部分人的利益之后,再自掏腰包去为他们补上损失的。」
「而且,你人间似乎是有个这么一个故事。
说是在有一条轨道,从远处蔓延而来,这里有一个交叉点,交叉点后,是同往两个方向的轨道。
此时,有几个人在两条轨道上玩。
一边有一个人,另一边有五个人。
有一个人这一边,那是一条废弃的轨道,本不应该有车走。
而有五个人的那一边,那是一条正常的轨道,车辆随时会来。
而这时,有一辆疾驰而过的火车,正朝这边驶来,你便站在那个交叉点上。
你手边有一个扳手,扳下它,火车会走向那条废弃的轨道,压死了那一个孩子。
若是你不扳,火车便走向那条正常的轨道,压死那五个孩子。
此时此刻,你是搬还是不搬?」
勾陈帝君看着叶紫涵,目光幽幽,声音漠然,宛如至公至正的大道。
这一刻,叶紫涵懵了。